English

“现代化与社会体制创新”研讨会综述

2001-01-24 来源:光明日报 韩志伟 孙宽平 我有话说

由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与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现代化与社会体制创新”学术研讨会前不久在深圳市委党校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研究部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国各地党校、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深圳市委党校、各区党校、市委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近百人出席了会议。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与会专家结合深圳20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集中研讨了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体制创新的制度机制、政策条件和政府的作用,并对深圳在未来5年中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条件及对策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参考性建议。

一、社会进步是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共同作用的结果。与会者认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根据创新的一般规律,创新具有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或体制创新三个基本类型。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相辅相成的,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文化基础,技术创新为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制度创新则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宏观环境。可以说,技术创新是社会发展的“硬件”,而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则是社会进步的“软件”。与会专家从三个方面论证了创新对社会进步的作用:一是创新可以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二是创新是科技进步的决定性因素;三是创新直接推动社会的变革。

二、政府创新是创新的必要条件。与会专家指出,政府在营造创新环境、鼓励积极创新、提高创新效益方面越来越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此,专家学者提出了政府发挥创新促进作用的几项对策措施。一是政府要努力倡导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二是政府要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促进创新行为的产生。三是政府应当制定适当的创新计划,引导和规范社会的创新活动,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政府的有效规范可以把创新活动引导到政府优先发展的项目上来。

三、深圳20多年来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实践才能开创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才能保持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与会者认为,深圳20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就充分印证了江泽民同志关于创新的论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与会专家学者结合深圳改革开放的经验,指出社会体制创新的过程是一个从政策创新到体制创新的不断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由区域局部性创新到全局性创新的过程。深圳的发展首先得益于中央的政策创新,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就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局部进行区域性的政策创新,并由政策创新的积累逐渐法规化、制度化,从而推动社会的体制创新,并由局部推广到全局,实现全局性的创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